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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帶一提,寫作守則第一條:「別把很好、很棒、很有趣的字眼用在文章裡,因為那等於什麼也沒說。」
--娜坦利.高柏,《狂野寫作》〈接納自己〉
事實上,「這個夏天你做了什麼?」可以是個有趣的主題(喔哦,我才剛剛說了不可以用,「有趣」這字眼卻馬上出現在我的句子裡。我們也可以打破任何規則,知道規則是好事,但要運用它做你想做的,而不是受它限制;說穿了,這規則究竟是誰定下的呢?是剛剛寫下第一段文字時的我自己嘛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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